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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禁驾修订落地!服药开车算“药驾”最高追刑责 【摘要】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66号公告要求全部感冒灵口服制剂说明书增补“服药禁驾”警示,因含扑尔敏易致嗜睡。新规衔接公安部6月落地的疲劳驾驶认定规则,交警可凭购药记录溯源“药驾”。专家提醒:混服多种感冒药风险倍增,服药后至少观察半小时再上路。 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2026年第66号公告,决定对感冒灵口服制剂(颗粒、胶囊、片、茶)的说明书进行统一修订,明确要求在“禁忌”和“注意事项”中增加“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等警示语。 中国中药协会合理用药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康震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感冒药里面大多含有氯苯那敏,即扑尔敏。其能抗过敏,防止流鼻涕、打喷嚏,但也会导致犯困,服用后易引起嗜睡、乏力、注意力下降,所以服用后不宜驾车。 扑尔敏的“隐形陷阱”:不只感冒药里有 很多人以为“只有西药感冒药才致人犯困”,这是认知盲区。实际上,许多标榜“纯中药”的复方感冒灵、维C银翘片、感冒清胶囊中,也非法添加或合法配伍了氯苯那敏。更隐蔽的是,部分止咳糖浆、鼻炎喷雾同样含抗组胺成分。康震指出,消费者在自行购药时往往只看商品名,不看“成分表”,导致多种药物叠加摄入同一成分,嗜睡效应呈几何级放大。他建议购药时养成“三看”习惯:看通用名、看成分栏、看不良反应项,尤其关注是否含“敏”“苯那敏”“抗组胺”字样。 近年来,因“药驾”发生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2026年2月公安部发布《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于6月1日在全国落地。新规明确,交警可通过购药记录、用药凭证等追溯驾驶员是否服用过致困药物,判定驾驶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问题。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4年,国家药监局就曾发布复方感冒灵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其中也包括在“警示语”项标注服用期间不得饮酒、驾车等。本次修订则将范围扩大,囊括全部感冒灵口服制剂。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药企须在10月15日前报省级药监部门备案,9个月内更换标签或说明书。 康震强调,氯苯那敏的副作用存在剂量累积效应。“不同感冒制剂包括一些复方中成药感冒药中也含有氯苯那敏,其含量可能也有差异。有些人流鼻涕、打喷嚏、头痛症状较为明显,可能会多次用药,或混服多种感冒药,甚至联用感冒中成药。若服用多种感冒药品,其嗜睡症状会显著加重。因此,建议成人服用感冒药全天不宜超过3次给药剂量。” 除了感冒药,还有一些常见药品可能影响驾驶安全。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药物与交通安全报告曾列明7类药物,包括催眠药、止痛药、抗过敏药、兴奋剂、抗癫痫药、抗高血压药及降血糖药。这些常见药物因影响中枢神经或生理机能,可能削弱驾驶者的反应与判断能力。 特殊人群的药驾隐患更突出 临床数据显示,老年人因肝肾功能减退,药物半衰期延长,服用一片含扑尔敏的感冒药后,血药浓度峰值可能延迟2-3小时才出现,这意味着“早上吃药中午开车”依然危险;而糖尿病患者在服用磺脲类降糖药时若叠加感冒药,可能诱发低血糖,导致突发眩晕、手抖,其危险程度不亚于酒驾。孕妇、哺乳期女性及儿童乘车虽非驾驶,但监护人若因服药困倦照顾失当,同样间接增加安全风险。康震特别提示,慢性病患者感冒时应优先咨询药师,避免自行套用非处方药。 为避免“药驾”风险,康震建议:一是服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查一下有效成分,以及说明书的“不良反应”或“注意事项”相关提示,服药期间应加以警惕,尽量不要驾车。 二是避免重复用药。不要同时吃感冒灵和其他含氯苯那敏的感冒药,以免剂量叠加,加重嗜睡、心慌和排尿困难。 三是预留安全时间。不同人在服用不同药物时,会因个人体质、代谢时间等不同产生效果差异。康震建议,服药后至少要观察半小时,如没有任何困倦情况,可谨慎上路,并密切关注精神状态,一旦在驾驶过程中出现疲劳感,要立即休息。 【相关新闻】 据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7月23日消息,为配合公安部“药驾”溯源新规,全国已有12个省份在交管大数据平台接入定点药店电子处方与购药结算系统,试点“用药—驾驶”风险联动预警。系统显示,自6月1日疲劳驾驶新规实施以来,交警在路面执法中已通过购药记录倒查确认“药驾”嫌疑案件37起,其中5起因引发剐蹭事故被刑事立案。国家药监局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在药品包装正面印制“黄底黑字”的驾驶警示图标,类似“孕妇慎用”标识,让消费者在货架上一眼识别风险。 |
